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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如何报世间父母恩

事生与事死



佛教的孝亲思想——知恩报恩

让我们了解了

佛教对于父母恩的重视与尊崇

以及知恩报恩之举

在父母与子女之间构建起的

互相作用的两重因果

接下来,我们继续分享

子女在世间

实践孝行的两个方面——

事生与事死



○事生之孝

在家事亲是儒佛两家共同倡导与宣扬的行孝之举。《吕氏春秋·孝行》详细分析了赡养父母的具体内容,“养有五道:修宫室,安床笫,节饮食,养体之道也。树五色,施五彩,列文章,养目之道也。正六律,解五声,杂八音,养耳之道也。熟五谷,烹六畜,和煎调,养口之道也。解颜色,说言语,敬进退,养志之道也。此五者,代进而厚用之,可谓善养矣”。

佛教关于侍奉双亲的具体内容称为“五事”,在早期汉译经典中被屡次提及,如《善生经》与《尸迦罗越六方礼经》中对此有如下解说:

夫为人子,当以五事敬顺父母,云何为五?一者供奉能使无乏,二者凡有所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为恭顺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违背,五者不断父母所为正业。(《佛说长阿含第二分善生经第十二》)

东向拜者,谓子事父母,当有五事:一者当念治生;二者早起敕令奴婢,时作饭食;三者不益父母忧;四者当念父母恩;五者父母疾病,当恐惧,求医师治之。(《尸迦罗越六方礼经》)

是以子当以五事正敬、正养、正安父母。何谓五?念思惟报家事,唯修责负,唯解敕戒,唯从供养,唯欢父母。(《善生子经》)

如东方者,如是子观父母,子当以五事奉敬供养父母。云何为五?一者增益财物。二者备办众事。三者所欲则奉。四者自恣不违。五者所有私物尽以奉上。(《中阿含大品善生经第十九》)

“五事”因翻译不同,在具体的行为所指上存有差异,但值得注意的是,归纳起来,子女侍奉父母的内容不出以下这四类:

1. 供给所需,保障父母最基本的物质生活。佛教赞叹孝事父母、合理治家,“居孝事父母,治家养妻子,不为空之行,是为最吉祥”。儒家也认为赡养父母、供给用度是作为人子最基本的孝行。《孝经·纪孝行章第十》提出在家事亲的原则:“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孝经·庶人章第六》强调普通百姓应谨身节用以供养父母,且根据节令因地制宜安排农事活动,由此保障父母生活。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关心父母的饮食起居,照料他们的基本生活。重要的是无论顺境逆境,无论富贵贫贱,都能以真诚的心来对待父母,使其安享晚年。

2. 注重精神层面上对父母的关心。真正的孝子不会遗忘父母而自得其乐,“孝子无私乐,父母所忧忧之,父母所乐乐之。孝子唯巧变,故父母安之。若夫坐如尸,立如齐,弗训不言,言必齐色,此成人之善者也,未得为人子之道也”。《艺文类聚·孝引列女传》中记载春秋时候楚国老莱子于古稀高龄之时常身着五彩衣裳,舞蹈嬉戏,匍匐承欢于父母膝下以求解颐一笑。《佛说进学经》云:“孝事父母,悦色养足。”子夏问孔子什么是孝,孔子回答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这些都在强调精神情感之孝。为人子女,最难的就是始终和颜悦色地对待他们。

3. 敬养父母,不背其所为正业,对待父母要谏言不倦。儒佛两家都认为子女应承继父母正业,且坚持“行孝不等于事事盲从”的观点。曾子认为侍奉父母应“爱而敬。父母之行若中道,则从;若不中道,则谏;谏而不用,行之如由己。从而不谏,非孝也;谏而不从,亦非孝也”。《孝经·谏诤章》言:“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不争于父,臣不可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儒家的爱敬、听从父母是在确认父母想法无误时的做法,如若父母有误,子女奋力“谏诤”才是孝行。另外,不被视为“孝行”也分两种情况,一是以父母言行为举纲,彻底盲从父母,一是在“谏诤”之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效果,于是放弃己见跟从父母。

和儒家所强调的略有不同,佛教认为最有成效的“谏诤”强调防患于未然,也就是说“谏诤”应该是在父母没有犯错时就进行的行为。子女当用善巧的方法劝说父母,“非饮食及宝,能报父母恩。引导向正法,便为供二亲”,使其树立正知、正见,积德向善,才是真正的报恩之举。“若父母先无信、戒、闻、舍、慧,子令其修习,名真实报恩。”“能令亲去恶为善,奉持五戒,执三自归,朝奉而暮终者,恩重于亲乳哺之养无量之惠。若不能以三尊之至化其亲者,虽为孝养犹为不孝。”

4. 父母生病时,悉心关怀照料。父母无私地付出,辛劳抚育子女成长。“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当父母渐渐年老,子女既为父母健康长寿而喜,同时也为父母年事已高,去日无多而忧。因而,当父母生病卧床之时,子女应陪伴左右,照料其饮食起居。儒家认为此时真正的孝子,无论行住坐卧都焦心忧虑病中的父母,且常常“病则致其忧”。历史中,上至天子下至庶人,都留下了许多侍奉患病父母的感人故事。母亲卧病三年,汉文帝刘恒衣不解带、目不交睫地伺候在旁,亲自端汤尝药;南齐高士庾黔娄挂印归乡,忧心父亲病况,依据病理,不避秽臭亲尝父亲粪便。佛教宣扬慈悲之心,对于老弱贫病更是倾注了更多的同情和关心。佛陀告诉诸比丘:“其有瞻视病者,则为瞻视我已;有看病者,则为看我已。”

除了言说,佛陀还以身作则,悉心照料患病比丘,为其擦洗身体,清洗衣物,更换铺草,打扫住处,“世尊即扶病比丘起,拭身不净,拭已洗之。洗已复为浣衣晒干,有故坏卧草弃之,扫除住处,以泥浆涂湿,极令清净,更敷新草并敷一衣,还安卧病比丘已,复以一衣覆上舍去”。


佛教总结出照料病患的五种具体方法:

1. 提供可食之物;

2. 不轻贱病人的大小便等其他秽物;

3. 勉励照料,不为利益所图;

4. 病中坚持看护,调理汤药,善始善终;

5. 为病患说法,使其安心。


现在社会父母年老力衰或卧病在床,子女不思服侍左右,不愿亲近侍奉,也不及时请人看护,给予救治,这些都是有违伦常道德的大不孝之举。


○ 事死之孝

人生在世不过短短几十年,佛言:“命极危脆,极寿不过百年,所出无几。”随着时间推移,父母日渐衰老,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死亡的威胁。父母寿命终了之时,人皆难掩悲痛缅怀之情,儒佛两家对此人之常情也持肯定态度,但儒家极其看重丧葬的制度和礼仪,“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譬如父母辞世后,子女应披麻戴孝,守孝三年。

儒家认为和顺赡养父母,哀恸举办丧事,且丧期满后按时祭奠父母都是孝子最起码的孝行。同时,丧礼还规定,父母死后,孝子三天之内不得进食,三天后可食粥食,但如果因为长期饥饿,消瘦过度而损伤了身体,这也是不被提倡的孝。

相比而言,佛教对此的态度豁达了许多,它不认为身体的死亡就是生命的结束,也不提倡守丧时的哀嚎痛哭,这是因为佛教“欲其泯爱恶而趋清净”,但如果自然之情无法抑制,适度地流泪哀伤也是表达哀思的途径和方式。佛教徒的父母去世,不用拘泥于世俗社会的要求,像俗士那样穿戴正规的丧服,而应“临丧而哀”,在心里为父母守丧三年。

另外,佛教认为,生与死之间还存在着一种“中有”的生命形态。中阴身的寿命为四十九日,每七天为一周期,也就是说,每个周期里中阴身都有一次转生的可能,因而子女在父母亡故后大多口诵经文,拜佛礼忏,意欲通过自己努力,将所做功德回向给亡人,希求其投生善处,终得善果。

《佛说盂兰盆经》中,目连以法眼看到亡故的母亲堕入恶道,想要行孝却不得方法,便乞求佛陀指示救济之道。佛陀因而指点,行孝之人“皆应为所生现在父母、过去七世父母,于七月十五日——佛欢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饮食安盂兰盆中,施十方自恣僧”。这样的话,便可庇佑今生父母寿至百年,过去父母逃脱饿鬼之苦的侵扰。

另外,佛陀在《佛说父母恩重经》中指出,“能为父母作福造经,或以七月十五日能造佛槃盂兰盆,献佛及僧得果无量,能报父母之恩。若复有人,书写此经,流布世人,受持读诵,当知此人报父母恩”。

但需注意的是,因果轮回,自作自受,伦理道德也不例外,“果报随应自当受”“父有过恶,子不获殃,子有过恶,父不获殃。各自之死,善恶殃咎,各随其身”,父子至亲也无法代受业报,子女所做功德对于已故之人而言终究是亡羊补牢。


本文节选自《空林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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