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 姜 查 弘 法 系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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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灵 的 资 粮 |2|
我们不懂
那么便应该努力来学习
如果不努力
在它本身便是一种过犯
修行是不容易的。我们可能知道一些事情,但仍然有许多我们所不知道的。例如,当听到像“了解身体,了解身体里的身体”或“了解心,了解心里面的心”这种教导时,如果仍然未修习到这种程度,那么,我们可能会感到不解;毗奈耶——律(注一)便像这样。
我以前曾当过老师,但仅是“小老师”,不是大的。为什么说是“小老师”呢?因为没有付诸实行!我教“律”,却没实践它;因此我说是一位差劲的小老师,也因为一谈到修行,我便有所不足。大抵我的修行是远离理论的,好像我根本就没学过律一般。
然而,实际上要完全了解律,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有些事,无论我们知道与否,仍然违犯,这是很难处理的。而律还强调,如果我们还没了解任何个别的规条或教导,我们必须热忱和恭敬地来研读。如果我们不懂,便应该努力学习;如果不努力,在它本身便是一种过犯。
举个例:如果你有疑虑……假设有一个女人,但不知她是女人或男人,而你碰触了她;你不确定,却仍去碰触,那还是错的。我曾想知道,为什么那是错的?但当我思考到修行,了解到禅修者必须拥有正念(sati),行为必须慎重;无论谈话、触摸或握持事物,首先必须完全地考虑到。在这个事例中的过失是因为没有正念,或不够正念,或在那个时刻缺乏注意。
举另个例子:时间是上午十一点,但因为天空阴霾没太阳,又没有时钟。于是,我们估计可能是下午……我们真的感觉那是下午……。于是便开始进食,而后乌云散开了,从太阳的位置看出,仅仅刚过了十一点。这样仍然是犯戒(注二)的。我曾怀疑:“咦?还没有超过中午,为什么是犯戒的呢?”
在这里,违犯是因为疏忽、不注意的缘故,我们没有彻底地考虑;缺乏了约束。如果有疑惑,我们照着疑惑去做,那就是一种突吉罗(注三)。犯戒是因为尽管疑惑却仍然行事。当我们认为时间是下午,事实并不是。进食的行动在它本身并没有错,但在“律”却是过失,因为大意且疏忽。如果时间真的是下午,但我们认为不是,那么,那就是更重的波逸提罪了。倘若怀着疑惑行事,不管这动作错与否,我们仍然犯罪。这行为在它本身没有错,是较轻的罪;如果有错,便是重罪。因此,这“律”能带来很大的困扰。
有一次,我去看阿姜满,我那时刚开始修行,读了《基本训练》(注四),而且也了解得相当好。随后,我又阅读了《清净道论》(注五),其中作者写了戒律、定律,以及慧律……我感觉到我的头就要爆炸了!阅读这些书,实在是超越了去实践的能力。但后来我反省到,佛陀不致于教导那些不可能实践的东西;他不能教,便不会宣扬,因为对他或其他人都没益处。戒律是非常严谨的,定释也一样,而慧释却更甚!我坐着想:“够了,我不可能再进一步,没办法前进了。”仿佛到了穷途末路。
在这个阶段里,我和我的修行争斗……我被困陷住了。很偶然的一个机会,我前去拜见阿姜满法师;我问他:“法师,怎么办?我正开始修行,却仍然不懂正确的方法。我有那么多的疑虑,在这个修行中我完全无法找到任何的依据。”
他问:“问题是什么?”
“在我修行的过程里,读到《清净道论》,那戒律、定律和慧律看起来完全不切实际,似乎不可能放进修行当中;我不认为在这世上有谁能够做到,它是那么的琐碎繁细啊!要记下每一个规条是不可能的,那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
他对我说:“……没错,规条是很多,但实际只有一点点。如果去计算戒律里的每一个规条那会很困难……事实上,所谓的戒律是从心灵里开展出来的。如果我们训练这颗心,去拥有羞耻感和对恶行的恐惧感的话,那么,我们便会有所克制,会谨慎小心……”
“这将把我们训练成以少为足、以些许的愿望为足,因为我们不可能照顾到很多。一旦如此,我们的正念就会变得更强,我们将能在一切时中保持正念。无论身在何处,都会努力保持完全的正念;谨慎将被培养出来。无论你怀疑什么,别说、别做;如果有任何事情你不了解,请教老师吧!去实践每一个戒条的确很恼人,但我们应该测验,是否愿意承认我们的过错?我们接受它们吗?”
这个教导非常重要。如果我们知道如何去训练自己的心,那么,我们必须清楚每个单一的戒条便不再那么重要了。
“你曾经阅读过的一切从心中生起,如果你仍然没有训练你的心变得更敏锐和清明,你将会经常怀疑;你应该试着将佛陀的教导常驻内心,在心中安定下来。无论出现什么疑虑,只要放下它。如果你并不确实:‘这究竟是对还是错?’意即你没有真正确定,那么,便别说、别做;不要丢弃你的约束力。”
当我坐着听阿姜满的教导时,反省到这种教导,与衡量佛陀真实教导的八种方法是一致的:任何谈到减少杂染烦恼的教导、能够导致离苦的、提及舍离感官娱乐的、以少为足的、对阶级地位的谦逊和不热衷的、远离及独处的、努力精进的、易于被照顾的……,这八种素养是真实律法(Dhamma-Vinaya)的特征,是佛陀的教导。任何与这些有所抵触的便不是律法了。
“如果我们是真诚的,我们将有羞耻感合做错事的恐惧。我们会明白,,如果有疑惑在心我们便不会去做,也不会去说。戒释只是文字,例如,惭愧(注六)在这书中是一回事,但在我们心里却又是另一回事。”
从阿姜满法师身上,除了戒律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当我专心听讲的时候,理解也跟着生了起来。
在雨期安居里,有时候我彻夜研读戒律至黎明,我亦有充分的了解,所有犯戒(注七)的因素,全都写在笔记本上并保存在袋子里。开始时我确实努力研究,但后来我便渐渐放下;那太过度了,我不知道哪个是本质,哪个是附属的,我只是照单全收。在我了解得更完全时,我让它减轻,因为它实在太重了。我只将注意力放在自己的心上,并且逐渐去除那些内文。
然而,当我教导这里的僧侣时,我仍然拿《基础训练》当作标准。在巴蓬寺,有好几年我还读给集合众听。那时,我会登上法座,持续不断地宣读《基础训练》直至午夜一、两点,每个人都听得兴致勃勃,还就地修习。比如听过戒律之后,我们会思考所听到的,因为有时我们不能只藉由“听”便有所了解,还要亲自实践测试,并进一步探究。
即使我研读了这么多年,所了解的仍然不够完全,因为文字中有很多都含义不清!现在,我对各种规条的记忆也遗忘了些许,但在我内心里却不会匮乏,因为里面存有着一个标准;其中没有疑惑,但有理解。我将书本搁一边,专注于开展自己的心灵。这颗心因为有对道德的崇敬与重视,因此不管是在公开场合或私底下,都不敢造恶。即使一只小小蚂蚁,也不敢胡乱轻贱杀之;因为蚂蚁的生命对我来说,却有更大的价值啊!
或许有时候我不经意地导致某些昆虫死亡,但那却不是出于刻意;当我检视这颗心时,并没有犯罪之感,没有犹疑或困惑,为什么呢?因为这其中没有意图。“意图是道德训练的本质。”走路的时候,有时会踏到它们,或爬上我的腿而驱逐它们时,不小心弄死了。过去,在真正理解之前,我会为此而心生内疚,认为是犯了杀戒而苦恼。
“什么?没有意图?”“没有意图,但并不够小心!”我会这样子继续烦躁和担忧。
因此,这律是能干扰佛法训练的某样东西,但它也有其价值;与老师们所说的一样:“无论什么戒条,只要你还不知道,就应该学习;如果你们不知道,就应该问那些知道的人。”他们真得很强调这一点。
现在,如果我们不知道戒条,便不会觉察到我们犯了戒而违反了戒条。举个例,从前有位在劳布里省的可翁果特寺的长老——阿姜保,有一天,他的一位弟子与他坐在一起,当时有几位妇女过来问他:“法师!我们想邀请您跟我们一起旅行,请问老师您要去吗?”
阿姜保没有回答,坐在一旁的弟子心想师父没听到,于是他说:“法师,法师!您听到了吗,这些女士邀请您去旅行哩!”
阿姜保回答说:“我听到了!”
女士再次的问:“法师,您去或不去呢?”
阿姜保依然默不出声,于是旅行一事便不了了之。当这些妇女离开后,阿姜保的弟子便问道:“法师,您为什么不回答这些妇女呢?”
阿姜保说道:“噢!你难道不清楚戒律吗?刚刚这些都是女众,如果女众邀请你与她们同行,你不该答应。如果她们自己做安排,那就没问题;如果我想去我可以跟随,因为在计划安排上我并没有参与。”
阿姜保的弟子坐着想道:“啊!我真是让自己出丑了。”
戒律上陈述,去安排一个计划,而后与女众们一块旅游,即使没有任何男女关系,也是犯了波逸提罪。
[注释]
注一: 毗奈耶(Vinaya):律,是对于佛教僧团纪律的法规,即僧伽生活戒条的一般称呼。“毗奈耶”按字面解释是“导离”,因为遵守这些条规可“导离”不善的行为、不善的心。此外,它也可以说为“导离”家庭生活,那是执著于世间的。
注二: 是指波逸提罪第卅六条,在所允许的时间(黎明至中午)之外食用。
注三: 突吉罗(Dukkata):戒律之罪名。对“恶作”的违犯,律中最轻级的过犯,数目很多。
注四: 基本训练(Pubbasikkha):有关律法(Dhamma-Vinaya),以巴利注释本为根据的泰国注译本。
注五: 清静道论(The VisuddhiMagga):佛音阿阇黎对于律法详尽的注释书。
注六: 惭(hiri)——羞耻的感觉。愧(ottappa)——对恶作的恐惧。惭愧是好的心灵状态,它为清明的善恶观念和道德良知立下一个基础;它们的生起是基于对自我和他人的尊敬。
注七: 犯戒(apatti):出家人各种等级过犯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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