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结 影 缘
行出生命自由与解脱
《萨尔玛》告诉我们,权利不是从天而落,一蹴而就,
是需要去努力争取的。
于是,当我目睹一群人“用脚”来发声,
来反抗恶法恶政,心会钦佩。
文·心然
5月1日(2015年)当天,参与“反消费税大游行”回家,身体极度疲惫,因从吉隆坡苏丹街起步走到阳光广场(klcc)约4小时,但心仍旧感觉炽热。于是选了一部同样有关示威游行的影片《萨尔玛·Selma》来观赏。感觉很奇妙,仿如注入一股热流,更加强对恶政恶法说不的决心与毅力。
《萨尔玛》是一部以美国黑人人权领袖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为主角,但只是以他领导的“萨尔玛大游行”为本纲,因此不至于落入传记影片不易拍好的困境。
何谓“萨尔玛”?她仅是美国阿拉巴马州里一个小镇的名字。1965年,马丁路德金在这里掀起了反抗美国政府对黑人投票诸多刁难限制的抗议,持续了3个月,最终4万人民从“萨尔玛”起步,一直游行到阿拉巴马州首府蒙哥马利。最后逼使当年美国的总统林登约翰逊通过“无歧视投票权法案”,让全美国黑人能自由行使投票权,书写了美国人权的历史新页。
大卫奥伊罗(David Oyelowo)在片中饰演马丁路德金,是整部戏的灵魂人物。他在片中成功演绎出马丁路德金的风采,认真模仿马丁路德金的演讲神情与举止行动,使影片里的马丁路德金更具真实感与说服力。眼神不时流露对自由的渴望,以及对霸权不畏惧的自信。
影片另有两位重要的角色,一为总统约翰逊,他在马丁路德金获诺贝尔奖后接见对方,试图说服对方配合自身的政策放弃大规模的示威运动,但马丁路德金选择要发起改革运动。总统直接表明了本身不是社会运动家,而是政治人物,这里让观众明白到政治人物在处理事务的态度与选择。而另一位重要人物是州长华莱士,他则是典型的保守派人物,合理化各种歧视,运用暴力对付一切异议分子与反抗。
电影一开始就很具寓意,一位黑人妇人去登记局登记投票,官员询问她本县有多少位法官?妇女回答67位,但官员竟要求妇女说出67位法官的名字,结果妇女因无法回答而被否定投票权。这种刁难其实当时在南方司空见惯,因此“合法”等同“合理”吗?所谓“法律”其实大多掌控在当权者手上,弱势群体永被欺凌。
第一场“萨尔玛游行”约数百人参与(马丁当时被扣留在扣留营),结果警方以武力强行镇压,场面极其暴力(或许会让人想起早年国内的示威场景),警棍与催泪弹满天飞。
評論